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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新玩具安全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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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來西亞新玩具安全要求
2009年6月30日,馬來西亞政府公布了以下兩項消費者保護法規(guī)。
1.《2009消費者保護法規(guī)(批準證明和安全標準的符合標志)》;
2.《2009消費者保護法規(guī)(玩具安全標準)》。上述兩項法規(guī)將于2010年1月30日生效。
適用范圍:上述法規(guī)將玩具定義為:設(shè)計或意圖供14周歲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任何物品,不包括附件A(見本文附件A)所列的產(chǎn)品。玩具必須符合附件B(見第3頁)中規(guī)定的安全標準。任何人將不符合新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玩具產(chǎn)品投放市場,即構(gòu)成違規(guī)。
1.《2009消費者保護法規(guī)(批準證明和安全標準的符合標志)》;
2.《2009消費者保護法規(guī)(玩具安全標準)》。上述兩項法規(guī)將于2010年1月30日生效。
適用范圍:上述法規(guī)將玩具定義為:設(shè)計或意圖供14周歲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任何物品,不包括附件A(見本文附件A)所列的產(chǎn)品。玩具必須符合附件B(見第3頁)中規(guī)定的安全標準。任何人將不符合新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玩具產(chǎn)品投放市場,即構(gòu)成違規(guī)。
新法規(guī)要求:
* 所有玩具必須進行檢測以證明符合馬來西亞玩具安全標準。申請符合性評估報告(CAR),需提交認可實驗室出具的原始檢測報告1或經(jīng)證明的真實復印件。測試報告有效期不大于24個月。
* 在玩具進口或在馬來西亞銷售之前,生產(chǎn)商、進口商或供貨商必須獲得部長頒發(fā)的批準證明(COA)。
* 任何獲得批準證明的人必須將“馬來西亞合格標志(MC)”標記在玩具或?qū)⑵滟N在玩具上。馬來西亞合格標志應清晰、易辯且不易磨損,應與玩具生廠商、進口商或分銷商的名稱、地址一起標記在玩具上或?qū)⑵滟N在玩具上。
* 所有玩具必須進行檢測以證明符合馬來西亞玩具安全標準。申請符合性評估報告(CAR),需提交認可實驗室出具的原始檢測報告1或經(jīng)證明的真實復印件。測試報告有效期不大于24個月。
* 在玩具進口或在馬來西亞銷售之前,生產(chǎn)商、進口商或供貨商必須獲得部長頒發(fā)的批準證明(COA)。
* 任何獲得批準證明的人必須將“馬來西亞合格標志(MC)”標記在玩具或?qū)⑵滟N在玩具上。馬來西亞合格標志應清晰、易辯且不易磨損,應與玩具生廠商、進口商或分銷商的名稱、地址一起標記在玩具上或?qū)⑵滟N在玩具上。
注1——必須由認可的實驗室出具檢測報告?梢越邮芘c相應的馬來西亞玩具完全標準等同或相同的國
際玩具安全標準,以通過SIRIM QAS國際Sdn.Bhd.申請合格評估報告和批準證明。
注2——如圖1所示,合格標志的最小尺寸應為5 mm x 5 mm。批準證明編號應注明在合格標志下方。
在MC標記不適合置于或附在玩具上時,部長將決定MC標志擺放的位置。它可置于或附在包裝
上。
申請合格評估報告(CAR)和批準證明批準
*在申請批準證明(COA)前,申請人必須從授權(quán)機構(gòu)—SIRIM QAS獲得合格評估報告(CAR)。
*要獲得CAR報告,必須向SIRIM QAS提交檢測報告的原件或經(jīng)證明的真實復印件、玩具詳細說明、玩具樣品和填好的相關(guān)表格以及費用。
*為更新COA,要求提交新的CAR報告。
*COA申請書必須提交給Sirim QAS,以獲得部長的批準。
*COA的有效期為五年或以下。COA必須在有效期結(jié)束前三個月內(nèi)更新。
在下列情形下,可直接從部長獲得批準而無需申請CAR:
*進口樣品所必須獲得的CAR;
*用于研究或開發(fā);
*展覽用。
附件:
附件A—不視作玩具的產(chǎn)品
1.節(jié)日裝飾品;
2.供集體使用的設(shè)備;
3.家庭及公共場所游樂設(shè)備;
4.體育用品,野營設(shè)備,田徑設(shè)備,樂器及家具;
5.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水上設(shè)備;
6.供非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收藏品;
7.安裝于公共場所(購物中心,商場等)的玩具;
8.由超過500塊以上拼塊或不帶樣圖的供專門人士使用的拼圖;
9.氣壓和氣動的汽槍和手槍;
10.煙火,包括雷管,但不包括專為玩具設(shè)計的雷管;
11.彈弓;
12.帶金屬尖頭的標槍;
13.使用額定電壓24V以上的電烘箱,電熨斗或其它功能性產(chǎn)品;
14.在成人監(jiān)管下供教學中使用的具有發(fā)熱組件的產(chǎn)品;
15.內(nèi)燃機驅(qū)動的飛機,火箭,船及車輛的模型;
16.玩具蒸汽機;
17.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435mm的自行車;
18.在工作電壓超過24V并且可與影像屏幕連接的視頻玩具;
19.嬰兒奶嘴;
20.仿真武器;
21.兒童用時尚珠寶飾物;
22.最終目的不是供玩耍使用的模型,業(yè)余消遣品或休閑工藝品;
23.弓弦的最大松弛長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裝置;
24.風箏,除了風箏線具有的電阻性能外;
25.游戲,娛樂設(shè)備;
26.吸引兒童的便攜式燈具。
附錄B:——馬來西亞玩具安全標準清單(MS)
際玩具安全標準,以通過SIRIM QAS國際Sdn.Bhd.申請合格評估報告和批準證明。
注2——如圖1所示,合格標志的最小尺寸應為5 mm x 5 mm。批準證明編號應注明在合格標志下方。
在MC標記不適合置于或附在玩具上時,部長將決定MC標志擺放的位置。它可置于或附在包裝
上。
申請合格評估報告(CAR)和批準證明批準
*在申請批準證明(COA)前,申請人必須從授權(quán)機構(gòu)—SIRIM QAS獲得合格評估報告(CAR)。
*要獲得CAR報告,必須向SIRIM QAS提交檢測報告的原件或經(jīng)證明的真實復印件、玩具詳細說明、玩具樣品和填好的相關(guān)表格以及費用。
*為更新COA,要求提交新的CAR報告。
*COA申請書必須提交給Sirim QAS,以獲得部長的批準。
*COA的有效期為五年或以下。COA必須在有效期結(jié)束前三個月內(nèi)更新。
在下列情形下,可直接從部長獲得批準而無需申請CAR:
*進口樣品所必須獲得的CAR;
*用于研究或開發(fā);
*展覽用。
注3——可按照下列地址和收件人寄送申請評估報告和批準證明的材料:Attn:Mr.Kamaruzaman Hussin.The Manager Product Certification and Inspection Section,SIRIM QAS International Sdn.Bhd.
Block 25,SIRIM Complex No.1,Persiaran
Dato'Menteri,P.O.Box 7035,40911 Shah Alam,SELANGOR
特別批準的申請可寄送至下列地址:Attn:
Dr.Mohd Mokhtar Tahar.Secretary General,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,Co-
operatives and Consumerism, Consumerism Division,Level 4,No.13,
Persiaran perdana,Precint 2,62623
PUTRA'AYA
Block 25,SIRIM Complex No.1,Persiaran
Dato'Menteri,P.O.Box 7035,40911 Shah Alam,SELANGOR
特別批準的申請可寄送至下列地址:Attn:
Dr.Mohd Mokhtar Tahar.Secretary General,Ministry of Domestic Trade,Co-
operatives and Consumerism, Consumerism Division,Level 4,No.13,
Persiaran perdana,Precint 2,62623
PUTRA'AYA
附件:
附件A—不視作玩具的產(chǎn)品
1.節(jié)日裝飾品;
2.供集體使用的設(shè)備;
3.家庭及公共場所游樂設(shè)備;
4.體育用品,野營設(shè)備,田徑設(shè)備,樂器及家具;
5.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水上設(shè)備;
6.供非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收藏品;
7.安裝于公共場所(購物中心,商場等)的玩具;
8.由超過500塊以上拼塊或不帶樣圖的供專門人士使用的拼圖;
9.氣壓和氣動的汽槍和手槍;
10.煙火,包括雷管,但不包括專為玩具設(shè)計的雷管;
11.彈弓;
12.帶金屬尖頭的標槍;
13.使用額定電壓24V以上的電烘箱,電熨斗或其它功能性產(chǎn)品;
14.在成人監(jiān)管下供教學中使用的具有發(fā)熱組件的產(chǎn)品;
15.內(nèi)燃機驅(qū)動的飛機,火箭,船及車輛的模型;
16.玩具蒸汽機;
17.鞍座的最大高度大于435mm的自行車;
18.在工作電壓超過24V并且可與影像屏幕連接的視頻玩具;
19.嬰兒奶嘴;
20.仿真武器;
21.兒童用時尚珠寶飾物;
22.最終目的不是供玩耍使用的模型,業(yè)余消遣品或休閑工藝品;
23.弓弦的最大松弛長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裝置;
24.風箏,除了風箏線具有的電阻性能外;
25.游戲,娛樂設(shè)備;
26.吸引兒童的便攜式燈具。
附錄B:——馬來西亞玩具安全標準清單(MS)
標準編號
|
部分
|
年代
|
標準描述
|
等同于
|
MS ISO 8124-1
|
|
2001
|
玩具安全性-第1部分:有關(guān)機械和物理性能的安全方面
|
ISO 8124-1:2000
|
MS ISO 8124-2
|
|
1999
|
玩具安全性-第2部分:易燃性
|
ISO 8124-2:1994
|
MS ISO 8124-3
|
|
2002
|
玩具安全性-第3部分:特定元素的遷移
|
ISO 8124-3:1997
|
MS 1774
|
Part 4
|
1998
|
玩具安全性-第4部分:化學及相關(guān)活動的實驗裝置
|
EN71-4:1990
|
MS 1774
|
Part 5
|
1998
|
EN71-5:1993
|
|
MS 1774
|
Part 6
|
1998
|
EN71-6:1994
|
|
MS 1725
|
|
2004
|
電玩具安全
|
與國際標準不等同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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